活動序號: EV202504211615 / 活動名稱:復興區長盃-《籃球5V5錦標賽》
活動日期: ~ 活動天數:
活動時間: ~
報名截止日: 名額上限: 已報名 :
活動費用:
(團體由下列報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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距離報名截止日期
 114年桃園市復興區第十屆區長盃籃球活動計畫
 
  • 宗旨:
    1. 為提倡樂活運動,進而提昇本區籃球運動水準,使區民養成運動風氣,促進區民身心健康及鍛鍊強健之體魄,發掘體育優秀人才。
    2. 藉由體育活動連繫本區區民相互交流、凝聚共識及促進團隊和諧。
  • 指導機關:桃園市政府、桃園市復興區區民代表會
  • 主辦機關:桃園市復興區公所
  • 協辦單位:桃園市復興區各里辦公處
  • 比賽日期:114年8月30日(六)、113年8月31日(日)
  • 比賽地點:本區羅浮國民小學
  • 比賽及人數規定:五對五籃球賽
每里得報名男、女子組各1隊,每隊選手至多12名,另設領隊、教練各1名,共計14名。
  • 比賽資格:
  1. 選手本人需設籍該里或選手之父母其中一人設籍該里,選手即可代表該里出賽。
  2. 未成年須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名同意方能參加。
  • 比賽規則: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審定之最新國際籃球比賽規則。
  • 比賽賽制:視參加報名隊數多寡由本公所訂定。
  • 比賽用球︰大會指定比賽用球並符合籃球賽事規定。
  • 報名方式:
  1. 報名日期:活動公告日起至114年7月23日(三)16:00止。
  2. 報名程序:
  1. 由本區各里辦公處負責組隊,並至報名網站報名並上傳報名檔案。
  2. 報名網站:https://reurl.cc/DqaeZO (上傳本報名表電子檔)
  3. 報名完後須另繳紙本報名表參賽保證書(需簽名)選手身分證影本或其他證明文件至公所民政課,始完成報名手續,寄送後請來電告知確認。
  4. 報名聯絡人:承攬廠商陳先生0980-103086、
              本公所民政課陽先生03-3821500#1109
  • 賽事抽籤作業:另行公告,未到者由本公所代抽,對抽籤結果不得有異議。
  • 獎勵:
  1. 冠軍賽MVP:每組賽事各取一名,頒發獎金新臺幣(以下同)3,000元及獎盃乙座,最有價值球員獲獎標準另行公告。
  2. 社會男、女子組五對五籃球賽:
  1. 各組九隊(含)以上報名,取「前四名」頒發獎金及獎盃:
  1. 第一名(冠軍)頒發獎金36,000元及獎盃乙座。
  2. 第二名(亞軍)頒發獎金24,000元及獎盃乙座。
  3. 第三名(季軍)頒發獎金18,000元及獎盃乙座。
  4. 第四名(殿軍)頒發獎金12,000元及獎盃乙座。
  5. 其餘未獲前四名之隊伍,頒發每人參加獎金500元。
  1. 各組八隊(含)以下報名,取「前三名」頒發獎金及獎盃:
  1. 第一名(冠軍)頒發獎金24,000元及獎盃乙座。
  2. 第二名(亞軍)頒發獎金18,000元及獎盃乙座。
  3. 第三名(季軍)頒發獎金12,000元及獎盃乙座。
  4. 其餘未獲前三名之隊伍,頒發每人參加獎金500元。
  • 參賽規定注意事項:
  1. 本賽事為團體活動,參賽選手請備身份證明文件以供查驗,如有任一選手冒名頂替者,經查驗屬實即取消全隊比賽資格及各項獎勵及補貼,不得異議。
  2. 比賽期間,如有違背運動精神之行為(對裁判有不正當行為致延誤或妨礙比賽等),則取消該隊繼續參賽之資格。
  3. 各隊如有抗議事件,請於賽後一小時內向大會提出抗議書,填妥後領隊、教練均需簽名,並繳交保證金新臺幣3,600元整,大會始得受理。經大會召開審判委員會議處理,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最終判決,各隊不得有異議。抗議成立時,保證金退還;抗議不成立時,保證金沒收。
  4. 比賽中如有鬥毆情形,依規定處理後提報審判委員會審理,涉及傷害情形移交相關單位處理。
  5. 比賽球隊必需穿著比賽號碼衣(大會提供),並由大會檢錄人員完成檢錄後,始得出場比賽。
  6. 保險事宜由本公所統一辦理。
  7. 本比賽結果將作為本公所日後選拔(徵求)代表本區參加泰雅運籃球賽競賽球員(以泰雅族、太魯閣族、賽德克族及賽夏族身分為限)。
  • 各隊中午便當數以實際報名人數發送(含領隊、教練),其家屬及觀賽民眾之便當不予發放。
  • 本計畫經奉區長核可後實施,如有未盡事宜,修訂並簽准後隨時公布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