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動序號: EV202504211615 / 活動名稱:復興區長盃-《籃球5V5錦標賽》
活動日期: ~ 活動天數:
活動時間: ~
報名截止日: 名額上限: 已報名 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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距離報名截止日期

  一、 報名辦法:

   1、指導單位: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。

   2、主辦單位:桃園市復興區公所。

   3、協辦單位 : 國立體育大學、桃園市復興區體育會、復興區各里辦公處。

   4、比賽日期:114年8月30日(星期六)至31日(星期日)上午8時到下午5時。

   5、比賽地點:桃園市立羅浮國小體育館、籃球場。

   6、報名日期:114年5月20日(星期二)到114年7月24日(星期四)止

   7、報名方式:

      ①一律採網路線上報名,於報名系統填寫資訊或採用電子郵件傳送至 hojou99@gmail.com 或傳真 02-27927722。

        報名查詢專線:陳先生 02-2630-8655

      ②主旨註明「報名114年桃園市復興區長盃籃球5V5錦標賽-○○(隊名)」。

   8.領隊會議及抽籤:

      ①時間:114年8月13日(星期三)下午3時(暫定)。

      ②地點:桃園市復興區公所(桃園市復興區中正路20號4樓會議室)。

      ③若參賽隊伍無法派員出席,由主辦單位負責代抽,事後不得異議。

      ④不另行書面及電話通知,如有公假單需求,請於報名表上附註,若未註記者不發書面通知。

   9.開幕典禮:

      ①114年8月30日(星期六)上午10時,假桃園市立羅浮國小體育館、籃球場。

      ②各參賽隊伍應於報到時間準時到達會場並向大會服務處報到。

      ③各參賽隊伍由領隊帶隊(3人以上)出席參加開幕典禮,結束後至服務台領水、宣導品及秩序冊。

   10.組別:社會組(機關得視報名情形調整隊數),預估72場次。

          ①男子組預估10隊。

          ②女子組預估10隊。

   11.參加資格:

       ①每隊選手至多12名,另設領隊、教練各1名,共計14名(男女子組隊數可相互流用)。

       ②報名的選手10名需設籍該里或選手之父母其中一人設籍該里,選手即可代表該里出賽;餘2名選手可擇區外人員共同組隊(職業球員不得參賽)。

       ③未成年須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簽名同意方能參加。

       ④免報名費用。

   12、比賽方式:

        ①進決賽之隊伍數由裁判依成績判定後由主辦單位決定。

        ②預賽,進入複、決賽,以實際報名隊伍數 做調整賽制。

   13、比賽規則:

        ①採用國際籃總 FIBA  5x5 籃球最新規則。

        ②比賽用球:依照FIBA準則指定。

   14、獎勵辦法:

       ①冠軍賽MVP:每組賽事各取一名,頒發獎金新臺幣(以下同)3,000元及獎盃乙座,最有價值球員獲獎標準另行公告。

       ②精神總錦標一隊,頒發獎金5,000元整。

              

開閉幕團隊表現

30%

參與人數、進退場速度及秩序。

休息區環境維護

50%

休息區整潔,垃圾不落地(菸蒂、檳榔渣為嚴重扣分項目)。

觀賞秩序

20%

比賽進行時,除該隊人員(領隊、教練、管理及選手)得入場,其餘人員不得進入球場。

      ③社會男、女子組五對五籃球賽:

   各組九隊(含)以上報名,取「前四名」頒發獎金及獎盃:

   第一名(冠軍)頒發獎金36,000元及獎盃乙座。

   第二名(亞軍)頒發獎金24,000元及獎盃乙座。

   第三名(季軍)頒發獎金18,000元及獎盃乙座。

   第四名(殿軍)頒發獎金12,000元及獎盃乙座。

   其餘未獲前四名之隊伍,頒發每人參加獎金500元。

   各組八隊(含)以下報名,取「前三名」頒發獎金及獎盃:

   第一名(冠軍)頒發獎金24,000元及獎盃乙座。

   第二名(亞軍)頒發獎金18,000元及獎盃乙座。

   第三名(季軍)頒發獎金12,000元及獎盃乙座。

   其餘未獲前三名之隊伍,頒發每人參加獎金500元。

二、 競賽辦法:

(一) 採用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指定用球,男子組使用7號球,女子組使用6號球。

(二) 比賽開始由雙方跳球開始,後續遇爭球時依球權指示方向進行。

(三) 賽制與比賽指引:

(1)預賽:各組皆採取小組循環賽制取前兩名進入決賽。

(2)決賽:單敗淘汰制。

(3)球員必須遵守裁判之判決,如有不服,裁判有權終止比賽。

(4)球隊隊長為場中唯一發言人。

(5)比賽時間10 分鐘不停錶,暫停及最後1分鐘停錶。

(6)進攻方須於8 秒內進入前場及進攻時間24 秒。

(7)比賽正規時間結束後得分較多隊伍獲勝,平手時進入延長賽先得2分之隊伍獲勝。

(8)每隊得請求一次30 秒的暫停。

(9)比賽開始每隊必須5 人出賽,比賽進行中每隊球員不得少於2 人,比

賽在死球時機可請求替補。

(10) 得分判定:

①在三分區域投進得3 分。

②在二分區域投進得2 分。

③罰球投進得1 分。

(11)犯規、罰球規定:

①每一隊伍犯規滿4 次時則對隊進入加罰狀態,第5 次被犯規的球員非正在投籃動作中,可獲得2 次罰球。

②每場比賽每⼈允許犯規5 次,若達五次則犯滿離場(此時可遞補球員)。球員不足2 人,即判定該隊失敗。

③若被犯規進攻球員又投中,則得分算,再加罰球1 次。

(四) 參賽球員必須攜帶持有身分證明文件備查,比賽前若發現對方球員資格有問題時,可請求裁判進行身分查核,若確實違反規則,則取消參賽資格,裁判判決為終決不得異議。

(五) 除上述規則外,悉適用最新國際業餘籃球規則。